這是我想要的。

這是我需要的。

在感情裡我們都分不清這個界限

人們總以為供給對方"想要的"、"需要的"就是愛了

 

我不知道什麼才叫愛﹐我只知道沒有一方的給予是不用回報的。

想要的﹐可以去爭取

需要的﹐可以去賺取

但不是以愛為名變成枷鎖在吸愛你的人的血

而被吸血的如果意識不到﹐那只能說物競天擇。一物剋一物﹐你就那被剋的物。

 

而若被吸血的已經意識到了卻仍然選擇給予身上的血肉﹐那就真的恭喜你是天作之合。

 

彼此想要、彼此需要。

就跟男女平等一樣﹐何其可笑。

也許某小部分能達成﹐但更多的只是打著光明正大的旗號﹐幹著吃人的勾當。

曾經我很看不起古人的那些士大夫們﹐覺得都是一群即當又立的傢伙。

但回頭看看現在﹐我們與他們又有什麼不同?

彼時彼刻、正如此時此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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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銀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